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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頭市龍湖溝片區(qū)排水管網(wǎng)建設及設施提升工程設計
招標公告 (2023.06.29)
公告編號 | 汕公資建202306290123 | 工程編號 | / |
工程名稱 | 汕頭市龍湖溝片區(qū)排水管網(wǎng)建設及設施提升工程設計 | ||
立項批文文號 | 汕市發(fā)改招函〔2023〕3號 | ||
招標人 |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 ||
招標代理機構 | 汕頭市采博招標有限公司 | ||
設計單位 | / | ||
勘察單位 | / | ||
聯(lián)系人 | 吳工 | 聯(lián)系電話 | 0754-87269978 |
工程地點 | 龍湖溝沿線片區(qū),包括:汕樟路—金砂中路一金環(huán)路—海濱路一天山路一衡山路—汕汾路一樂山路的合圍區(qū)域。 | ||
建設規(guī)模 | 項目工程建設范圍:龍湖溝沿線片區(qū),包括:汕樟路—金砂中路一金環(huán)路—海濱路一天山路一衡山路—汕汾路一樂山路的合圍區(qū)域,總面積12.7km² 。建設內容包括:已分流市屬道路接駁完善工程、市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工程、現(xiàn)狀雨污水管網(wǎng)及市管道路排水單元接駁完善工程、市管道路洗管洗井及管道修復工程、社會公共設施配套升級改造工程五大部分,其中:1.已分流市屬道路接駁完善工程。對已分流市管道路進行錯混接改造及接駁完善;包含金環(huán)路、金湖路、汕樟路等道路,管徑為DN300-DN800,建設管長5.5km。2.市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完善。 一是對龍湖溝片區(qū)11條未雨污分流的主要市管道路進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主干管及接駁管,管徑為DN300-DN600, 管長30.04km。 二是排澇通道建設及內澇點治理工程,雨水通道改造建設7.5km, 管徑DN1000-DN1500,并改造部分低洼點排水設施。3.現(xiàn)狀雨污水管網(wǎng)及市管道路排水單元接駁完善。針對現(xiàn)狀市管道路的雨污水管,開展整改;對現(xiàn)狀市管道路沿線排水單元的雨污接駁口進行排查,結合各單元情況,未雨污分流的地塊實 施截流,已分流的地塊完善接駁標高及沿線商戶接駁關系,建設雨污水36km, 管徑為DN300-DN400。4.市管道路洗管洗井及管道修復工程。對片區(qū)內市管路開展洗管洗井工作,包括管網(wǎng)清疏、缺陷修復、錯混接整改等,涉及管網(wǎng)33km。5.社會公共設施配套升級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北軸污水廠中水回用系統(tǒng)建設及其余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總投資為64073.68萬元,其中工程建安費50092.2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9272.27萬元。項目設計費為14797400.00元。 | ||
資金來源及構成 | 其它:爭取上級補助資金及專項債券資金。 | ||
招標內容 | 工程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書的編制、施工圖設計、圖紙 變更,并配合招標人完成初步設計審批等相關工作,全過程的技術把關及跟蹤服務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況 | 已完成有關準備工作 | ||
對投標單位要求 | 一、投標申請人投標合格條件: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且有效的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市政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yè)(排水專業(yè))設計甲級資質。3.根據(jù)《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yè)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 工作的通知》 (粵建市〔2015〕52 號文) 第一條的規(guī)定,廣東省外投標企業(yè)和人員須在 “進粵企業(yè)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shù)據(jù)規(guī)范檢查(已審核掛網(wǎng)的進粵備案信息自動轉入該登記平臺)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二、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由招標人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在開標后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三、采用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四、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提疑的方式:1.請有意參加投標的投標人從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登錄后,進入“汕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務必先把企業(yè)信息進行完善,以免影響評標結果公示及中標公告的及時發(fā)布。2.投標人于投標截止時間前進入電子交易平臺后,選擇擬參投的對應項目,填寫相關信息,下載招標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操作詳見《建設工程交易系統(tǒng)操作手冊v2.2(投標人)》)。3.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務必在提疑截止時間前在電子交易平臺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問。4.請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須密切留意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項目發(fā)出的補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與本工程相關的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五、投標文件的遞交:1.投標人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將加密文件進行上傳,投標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交易平臺予以拒收。2.成功遞交電子投標文件后,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于當天開標時間前準時到達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汕頭市龍湖區(qū)黃河路37號御景大廈3樓)參加開標會,遲到者視為放棄投標資格。3.投標人無需提交紙質投標文件及有關證明、證件、證照、獎狀、證書等材料原件,但必須在投標文件中對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諾。(承諾書格式見投標文件格式) | ||
發(fā)布媒體 | 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 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 ||
交易場所 | 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汕頭市黃河路37號御景大廈3樓) | ||
行政監(jiān)督部門 |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 聯(lián)系電話 | 0754-88562182 |
項目核準部門 | 汕頭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 聯(lián)系電話 | 0754-88275115 |
監(jiān)察部門 | 汕頭市監(jiān)察委員會 | 聯(lián)系電話 | 0754-12388 |
信息發(fā)布時間 | 2023-6-29 |
日程安排
提交問題截止時間 | 2023-07-02 17:00 |
招標人截止答復時間 | |
答疑公告公布時間 | 2023-7-4 17:00:00 |
專家抽取時間 | |
遞交標書 | 2023-7-20 8:30 -- 10:00 |
評標開標 | 2023-7-20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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